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
有机硅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主要职责及管理

一、总则

分析测试中心是主要服务于有机硅重点实验室,学校相关学科的分析测试共享平台,为提升基础研究能力、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交流提供有力支撑。分析测试中心负责实验室分析测试平台的建设、运行,已有仪器设备的整合,新增仪器设备的论证和采购等工作。中心在确保为实验室教学与科研服务的前提下,以公正、科学、准确、满意为宗旨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服务。同时,分析测试中心人员在承担分析测试任务的同时,鼓励对所管理运行的仪器进行性能开发、提升,以及开展科学研究。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组织,分析测试中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中心人员对所运行仪器状况、工作任务、服务、收费、以及设备的购置、维护、报废,处理投诉等事宜,对中心发展及重大决策进行研讨,形成意见。

二、运行管理

(一)仪器设备管理

1.分析测试中心新增仪器设备,需在院系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需求,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2.分析测试中心在采购仪器设备的过程中,应广泛调研,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分析测试中心新增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仪器设备验收程序执行。

4.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的使用采用有偿使用的原则。

5.分析测试中心建立完备的设备共享预约系统,公开设备使用情况,便于用户安排测试时间,提高服务透明度及服务质量。

6.结合每台/套仪器设备的特点及测试实验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分析测试操作规程。

7. 实行严格的预约制度。所有仪器使用需要提前预约。样品测试一般安排在正常上班时间,若在正常上班时间不能满足测试要求或使用者有特殊要求,取得上机操作资格者可以通过预约,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使用仪器。若不预约使用某台仪器,造成损失,由相关课题组承担。

8. 严格仪器操作登记制度。每次测试结束后,在测试记录本上及时、详细记录,包括仪器使用状态、样品测试个数或测试时间等。对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双倍收费,并在学院内通报批评。强化预约、登记监管。分析测试中心各仪器负责人员要对预约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样品测试时间和上机测试人员;要每天核查样品测试及登记情况。

9.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定期检定。

10.分析测试中心的各台/套仪器设备采用专人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仪器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实验环境的保持,确保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11.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对每台仪器建立档案,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使用记录完整。

12.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中心主任及实验室主任,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上机人员在使用前确认仪器是否正常。如果仪器出现故障先报告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排除故障,仪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出现损失由上机人员所在课题组全额承担。

(二)人员管理

1.所有分析测试人员均要求经过相关设备操作的专业培训,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使用设备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一流的服务目标,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支撑。

2.分析测试中心鼓励中心员工对仪器设备进行深入探究,充分开发设备使用功能和使用效率。相关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利等)按照实验室科研奖励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要求中心员工掌握二种以上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凡在分析测试中心完成的测试项目,其原始测试数据必须在中心存档一份,在保证对测试数据有效管理的同时,对客户提供跟踪服务及查询。未经委托测试人同意,中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测试数据。

4.分析测试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中心人员不得私自使用中心设备从事有偿测试服务活动。

5.分析测试中心领导及与设备供应商有业务来往的相关人员,不得接收设备及耗材等供应商的商务宴请、礼品、礼金。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6. 分析测试中心各仪器负责人应强化实验室相关人员及研究生培训与考核职责。要尽职尽责培训学生,有完整的纸质培训内容,在操作细节和注意事项上重点突出;操作要求明确,责任事故明确。尽可能将仪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张贴在显目位置。对参加培训不认真、不负责任或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应该取消其培训资格。认真组织学生的上机操作考核,对考核不通过者有一次再培训、考核的机会。

7. 分析测试中心以现有人员为基础,以自愿为原则,结合实验室课题组人员,成立质谱中心、光谱中心、材料检测中心以及物质结构中心,组成松散项目组,参与仪器开放、培训及开展科研工作。(相关运行、管理规则另行制定)

8. 分析测试中心各仪器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实验室负责,由各个课题组或个人负责管理运行的仪器,由个人科研经费或科研奖励经费中支出 无力承担费用的将回归实验室统一管理。

9.分析测试中心由专人负责实验室对外检测分析样品接收,费用收取等工作。

三、监 督

为了保证分析测试中心的正常运行,满足科研和教学工作对测试的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分析测试中心将在中心主页和预约系统网站上设立客户投诉、建议箱,凡测试者发现分析测试中心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均可向中心进行投诉。

(1)无故离岗;

(2)非正当理由拒绝测试要求;

(3)不按有关规定收取测试费用;

(4)向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

(5)无故拖延测试时间;

(6)服务态度恶劣。

分析测试中心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周内,对投诉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对情况属实的投诉,将对测试人员视情节进行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

四、附则

相关规定由有机硅重点实验室及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析。